冬日寒夜,与友团聚,小酌言欢,本是惬意之事。但是,一旦喝酒过量、言行失控,乃至借酒滋事、打乱次序,必将为一时激动支付沉重价值。
12月23日23时许,泉口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东宝区民主街某酒馆内有客人捣乱。民警敏捷赶到现场,经了解,赵某与朋友在酒馆就餐喝酒期间,忽然冲上舞台争夺歌手麦克风企图讲话,被工作人员阻止。赵某心情激动,将调酒台上物品推倒,工作人员随即报警。民警现场调停,因未形成资产丢失,对赵某进行教育后劝离。
但是工作却并未就此结束。心有不甘的赵某脱离不久后再次回来酒馆,欲找老板理论,被工作人员劝离。随后赵某第三次进入酒馆,再次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选用抵触抱摔的方法,两次将工作人员跌倒,并将一名工作人员咬伤。
次日清晨1时许,再次接到报警的民警敏捷参与,将正欲脱离的赵某捕获。经问询,赵某对其酒后寻衅滋事的行为供认不讳,对酒后言行失态以致违法懊悔不已。 现在,赵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分。
酒后不是法外之时,激动更非固执之由。请广阔市民自觉遵守法令和法规,文明喝酒、理性行事,切勿因一时之快,让相聚变成“散场”,让酒杯化为“酒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