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拱北海关所属湾仔海关在出口跨境电子商务途径抄获伪瞒报天然木炭一批,合计
2025年12月10日,该关现场关员查验发现,一票申报为“围巾”的产品,实践为袋装木炭。12月30日,经拱北技能中心判定,该批木炭为“原木炭”。现在,上述物品已移送海关缉私部分处理。
海关提示:依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局公告(2004年第40号)》,木炭被列入《制止出口货品目录》(第二批),质料为非竹子的木材(不包括果壳炭、果核炭、机制炭等不以木材为质料)直接烧制的木炭制止出口。